臺灣財政主管部門相關單位18日表示,2016年度臺灣統籌分配稅款超征113億元(新臺幣,下同),臺當局將撥付普通統籌分配稅款106億元給地方政府,預計農歷年前發放,以利年關資金調度。
綜合《工商時報》、中時電子報等臺媒報道,臺財政主管部門官員戴龍輝表示,扣除6%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后,臺北市、高雄市、臺中市、新北市、臺南市、桃園市可分到72億元,16縣市分得24億元,198個鄉鎮市分得10億元;其中以臺北市18.07億元最多,連江縣1400萬元最少。稅款將于本月底前撥付,呼吁地方政府拿到超征紅包后,能優先弭平收支差短,如有剩余可用于償債。
戴龍輝指出,去年臺當局統籌分配稅款預算數為2478億元,年中原預估僅能小幅超征,但下半年景氣轉佳,營所稅暫繳稅款大增,實際收入數為2591億元,到年底總共超征113億元。其中,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部分超征106億元,超征比例約4.55%。
據臺媒報道,目前臺灣普通分配統籌稅款雖然連3年超征,但超征比例越來越小。戴龍輝解釋,2014年度籌編預算時,尚未把財改方案成效納入,致當年度超征196億元,創史上新高;2015、2016年度編列預算時,皆已將財政健全方案影響數納入估列,故超征比例逐年降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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