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將對網約車施行全球最高罰款,最重罰2500萬新臺幣。(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國臺灣網12月8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網約車公司Uber在臺違法營業近四年,“立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公路法”修正草案,違規載客罰款將從5萬(新臺幣,下同)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并可勒令歇業,同時擬依實收罰款的一成,提供檢舉獎金。“交通部長”賀陳旦呼吁Uber“早日回到桌上談真正的合作”。
這將是Uber在全球面臨到的最高罰款,預計最快明年元旦上路。面對臺灣當局祭重罰,外界關心Uber是否退出臺灣市場。Uber昨回應:“將審慎評估車輛共享商業模式在臺未來發展”。Uber至今已遭開罰約8300萬元。
根據草案,只要查到違規載客,每一違規案件公路總局可對Uber罰100萬到2500萬元,司機最低開罰10萬元;換算后,檢舉金至少11萬元。
針對違法營業的駕駛人駕照及其車輛牌照,將從原本可吊扣車牌2個月到6個月或吊銷,加重罰可吊扣車牌外以及駕照4個月到一年或吊銷。一旦吊銷駕照和牌照,不得于兩年內考領駕照或重領牌照。
Uber亞太區公共政策總監Damian Kassabgi昨說,“我們對于‘交通委員會’的決議感到非常失望,這項決議背棄了臺灣駕駛與乘客的權益。”他說,該修正案以消極重罰管理新形態商業,與蔡當局期望成為創新推手的方向南轅北轍,將嚴重危害車輛共享商業模式。
“我們對這個產業在臺灣市場的未來發展前景感到憂慮。”Damian Kassabgi說,Uber將盡力實踐對臺灣市場的承諾,維持平臺正常營運;但同時也將審慎評估車輛共享商業模式在臺灣市場的未來發展,并調整相關策略。
賀陳旦說,Uber在別的國家或地區都愿配合,包括司機要擁有職業駕照,但在臺灣卻不肯做任何調整,還希望當局替他們另立新規,強調當局三底線是納管、納稅、納保險,不會打折扣。(中國臺灣網 高旭)
[責任編輯: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