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女學生未讓座遭羞辱,到臺師大視力障礙學生坐博愛座被要求起身,博愛座的存廢連日來在島內引發熱議。有民眾提案聯署,要求將之廢除。
據臺灣《聯合報》8日報道,民眾GIlbert Pi日前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絡參與平臺”,提案“廢除各項公共運輸工具上博愛座之設置”。提案稱,近日因博愛座引發的紛爭,多半因部分乘客自行判斷某些人不應該坐博愛座,但年齡并非判斷是否需要座位的標準;當局可利用車廂廣告或其他媒介持續宣傳讓座美德,但博愛座應該取消。到7日晚,該提案得到7500人附議,通過5000人附議的門檻。一名陳姓民眾說,讓座美意不應成為強制,如果博愛座設置會造成困擾或壓力,他覺得應該廢除。根據流程,相關主管機關須在兩個月內即11月7日前做出回應。
博愛座議題近日在島內網絡上延燒。臺師大視障學生呂冠霖分享了自己在捷運坐博愛座被趕的經歷:一名婦人嗆聲“博愛座不是你能坐的”,更質疑他為了想要座位假裝視障。此事引發熱議。呂冠霖說,這幾天有不少網友和他分享經歷,一名20多歲的女性因車禍導致左腳比右腳短,穿上鞋其實看不出來,但她從來不敢坐博愛座,結果長期搭車久站,反而影響正常的右腳。據了解,臺灣過去并未把設立博愛座寫進法律,但座位常被身強體健的民眾占用,形同虛設。2013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沒有對號座位的大眾運輸工具包括鐵路、公路、捷運、空運和水運等,都應提供博愛座給身障者或老弱婦孺,比例不得低于總座位數的15%。沒想到僅過去3年,民眾就喊著要廢除。
針對博愛座存廢爭議,“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稱,博愛座是為了優先給體弱民眾使用,沒想到變成道德壓力。“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滕西華說,雖然有聲音提議廢除博愛座或改掉博愛座的名稱,但站在身障團體的立場,要改變的應是民眾價值觀,“難道博愛座廢除了,就不讓座給拄拐杖的人嗎?”還有民間團體提議把博愛座的名稱改為“優先席”。今年9月,臺鐵局將投入營運的車就打算試辦優先席,以減少博愛座霸凌事件。有評論認為,臺灣從公共運輸到停車位都逐步推動博愛座、優先座,這種禮讓文化已成為趨勢,不應該因噎廢食走回頭路。還有分析說,博愛座是“優先”的意思,不是專用,代表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善意與關心,它并非強迫讓座,而是一種美德。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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