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綽號“臺大宅王”的臺大研究所張姓碩士生,前年9月持鈦鋼刀當街砍殺女友47刀致死。民事部分,死者母親向張提告求償1261萬元(新臺幣,下同),一審原訂8月26日宣判,并在這兩周密集開庭審理,22日開庭張姓男子的家屬認諾,愿全數給付死者母親所求金額,雙方當庭和解,民事求償部份告一段落。
據了解,張姓男子的家屬22日下午先給付450萬元支票,并愿意分兩期償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先前支付給死者母親的118萬元補償金,再簽訂剩余約690萬元,從明年3月1日開始以每月一萬元分期方式給付。
臺北地院原訂8月26日宣判,上周開庭時死者母親愿接受賠償金由1200多萬,降為約600萬,強調是“放棄精神慰撫金”,只想盡快回歸平靜生活。不過,上次開庭法官認為,需厘清先前死者家屬已領走的犯保協會支付的118萬元,往后該由被害者或加害者返還?22日下午開庭,北檢檢察事務官也一同出庭處理犯保補償金事宜。
張姓碩士生前年9月22日清晨,購買鈦鋼刀埋伏林姓女友住處樓下,趁林女出門自后方摟住她肩膀表示想自盡,希望林姓女子陪他最后一天;林女不依,張持刀砍死人,還被林女閨蜜檢舉性侵。張被訴二個強制性交罪及恐嚇罪,一個妨害秘密、侵入住宅、殺人罪及侮辱尸體罪,檢方并建請處以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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