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4日訊 臺鐵花蓮段電氣化工程13日傳出弊案,臺鐵局花蓮電務段長古東峰、副段長鐘忠桂等人涉嫌收受廠商百萬賄款,為總價5.9億元(新臺幣,下同)的號志設備等5件標案驗收放水。檢廉昨動員上百人搜索41處,約談31人,全案由花蓮地檢署連夜復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鐵花蓮段號志燈近來頻傳故障,影響行車安全,臺鐵政風處接獲檢舉后函請偵辦;廉政署搜證發現多起鐵道相關設備有異,其中疑牽涉官商勾結貪腐案。
廉政署指出,舞弊標案包括號志設備、電氣化電子連鎖號志系統、電氣化計軸器等5案,金額共計5.9億余元(新臺幣,下同),多為2014、2015年間發包;涉案的公職人員放任謝姓廠商以舊品混充新品、偷工減料,驗收時則予以包庇放水,事后再向廠商收取回扣,粗估金額破百萬元。
花蓮檢方13日指揮上百名調查官,同時到臺北、新北、基隆、宜蘭、花蓮、臺東等6縣市搜索涉案公職人員、廠商的辦公處所與住家等41處,約談花蓮電務分駐所主任吳家村等10名公職人員和廠商等到案。
花蓮檢方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由于涉案人員、地點甚多,案件影響民眾權益及行車安全,檢方認為被告等人可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工程舞弊、竊占公用或公有器材、收賄、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刻積極擴大偵辦。(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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