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的建筑師鄭進貴妻子何芳玲,15日到臺新銀行臺南分行想提領新臺幣1000多萬元的存款。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2月16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南維冠金龍大樓建筑師鄭進貴在春節年假期間被羈押,財產也遭假扣押(債權人的訴訟請求為金錢給付時,為防止法院判決后,債務人不履行給義務,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假扣押。)。15日年假結束第一天上班,他的妻子何芳玲就前往臺新銀行臺南分行,準備提領他賬戶內的現金10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因金額龐大,銀行人員已經注意到鄭某財產被法院裁準假扣押的新聞,予以拒絕,成功阻止脫產行動。
金額龐大引起注意
昨天(15日)上午9時左右,位于臺南市西門路二段的臺新銀行臺南分行剛開門營業,在押建筑師鄭進貴的妻子何芳玲,就拿著鄭的存折、印鑒(銀行預留印鑒的簡稱,即指單位在開戶時給銀行留下的單位用于支取存款,轉賬,以及簽訂協議,開立證明之類所需要提供的唯一可用的證明。)及自己的身份證件,向行員表示要領取1000多萬元現金。
由于金額龐大,加上行員發現賬戶屬于建筑師鄭進貴,隨即通報資深協理洪寶忠出面處理。洪以“新聞報導指鄭進貴的賬戶已經被法院假扣押”為由,拒絕對方提領。何婦并沒有進一步爭辯,隨即開車離開。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長蕭博仁接獲通知,火速趕到臺新銀行提交臺南地方法院的假扣押裁定書,并感謝銀行及時攔截,避免遭假扣押的現金被領走。
蕭博仁透露,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在押建商林明輝、建筑師張魁寶及鄭進貴等3人之中,林明輝雖有30筆土地,但可能均已設定抵押或被查封,只有鄭進貴的財力最強,分別在臺新、彰化、華南及元大等4家銀行都有存款或股票,為免被假扣押的對象脫產,市府已通知相關銀行特別留意。
空窗期急清光存款
蕭博仁說,法院裁準假扣押之后,直到發出正式的假扣押命令,大約需要3天時間。不少假扣押對象就是利用這段空窗期成功脫產,導致日后當事人即使訴訟獲勝,也因被告已無財產,求償無門。
臺南市長賴清德說,昨天上午9時10分左右幕僚告知他此事,他立即去電分行經理,要求對方配合法院的裁定,不可讓何婦提領現金,并指示法制處長蕭博仁立刻帶著法院的假扣押裁定書,親自送給臺新銀行臺南分行。他很感謝銀行協助,幫災民保住1000多萬元。
市府提交裁定書
臺南地方法院強調,市府11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維冠建商林明輝、建筑師張魁寶及鄭進貴等人名下財產,假扣押金額3000萬元,法官裁定擔保金50萬元,但市府直到15日下午3點55分,才將擔保金連同執行金24萬元合計74萬元繳到提存所。在此之前,假扣押的程序只到裁準階段,尚未正式執行假扣押,因此依法建商及建筑師家屬仍有權力處分財產。
對此,蕭博仁毫不諱言,由于處理進度較慢,直到下午2點后,該處才拿到擔保金及執行金,并已迅速繳到提存所。(中國臺灣網 盧佳靜)
被羈押的建筑師鄭進貴妻子何芳玲想提領1000多萬元的存款,被資深協理洪寶忠(右)阻止,及時擋下脫產動作。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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