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全臺每年有2000名教師請育嬰假,其中超過1成教師專挑寒暑假學生不上課“復職”,宜蘭縣長林聰賢昨天在縣務會議開第一槍,不準請育假者在寒暑假復職。臺當局教育機構表示,在寒暑假復職、專挑開學期間請假的方式并未違規,但社會觀感不好,“教育部”、“勞動部”最近將討論,朝老師請育嬰假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不準以“月”為單位,避免投機請假。
寒暑假復職 形象不佳
11月4日,中國時報批露宜蘭縣有教師休育嬰假時,專挑于寒暑假“復職”,待開學繼續請假,坐領干薪2個月,引發社會高度重視。
“為人師表就是要有較高的道德標準!”林聰賢指出,過去5年宜蘭縣有14名教師出現請育嬰假,卻跳過寒暑假的投機情形,影響到校務推動與代理教師的年資累積,此風不可長,因此他下令禁止。
由于教師育嬰假期間,校方須聘請代理教師,但是請育嬰假的正職教師于寒暑假回職復薪,代理老師必須解聘,學校得經常更換代理老師,不僅行政處理更加繁瑣,同時影響學生受教權。
林聰賢強調,宜蘭縣會先盤點各校是否還有這類投機請假的教師,如有發現,縣府將立即要求“不準投機”。宜蘭縣人事處長郭忠圣表示,將委請教育處邀集縣內100所中小學校長一同研議,并協助規勸教師。
打投機 宜蘭縣開第一槍
根據臺當局規定,小孩3歲前,父母可請育嬰假,1個小孩最多請2年。“教育部”統計,2011學年有2341位老師請育嬰假,其中260人在寒暑假申請復職;2012學年有2567個老師請育嬰假、372人在寒暑假申請復職。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每年請育嬰假者超過1成挑寒暑假復職,為便于學校運作,“教育部”將和“勞動部”討論,讓教師育嬰假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來申請。
全臺中小學校長協會指出,以往校長或人事主任如果把關,要求“請育嬰假須以學期為單位”,往往會遭到申訴檢舉,一經檢舉就可以在寒暑假復職,許多老師有樣學樣,刻意鉆漏洞請育嬰假,這是人性黑暗面的放大。
據透露,有老師生了3胎請育嬰假,每年都可以領3個月干薪,共領了10幾個月,占盡納稅人便宜,更讓班級處于不穩定狀態,常換代課老師。這些老師只為多領寒暑假2、3個月的薪水,卻破壞了制度,讓人無法認同。
[責任編輯: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