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名許姓建商因經營不善舉債數千萬,伙同妻子及兒女,趁臺風來襲時,制造墜崖假死,詐得保險金新臺幣6900萬元。法院審理后,判決許男等人各2年9月徒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許男于2001年間,因承攬營造的板橋建案,房價從每坪24萬多元驟跌至每坪13萬元,導致公司經營不善,只好向親友、地下錢莊舉債,積欠數千萬元債務,許男原本想以自殺方式還債,但許姓長子提議以“詐死”向保險公司訛騙保險金。
許男等人謀議后,于2001年7月30日凌晨0時多,趁臺風即將侵臺前夕,開車到北部濱海公路、位于瑞芳區一處停車場前,由長子腳踩踏油門,將車輛推落山崖,制造許姓夫妻因強風豪雨襲擊不慎墜崖,遭海水沖走失蹤的假象。
法院表示,長子等人從隔月起到2005年間,獲得保險公司理賠6486萬余元,再加上車險、勞保給付等,共詐得6900萬余元。
至于許姓夫妻假死后,原本窩藏在新北市淡水區租屋處,因房東改建只好另覓附近住處躲藏;不過,因許男外出時巧遇舊識,夫妻認為并非長久之計,持假證件潛逃,但因許妻過世,假冒身分曝光而無法辦理火化及返鄉歸葬事宜,許男等人才具狀向檢警自首。
法院審理后,依連續詐欺取財罪,判許姓父子各2年9月徒刑,另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兩人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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