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月薪沒7萬元(新臺幣,下同)不嫁,真的是這樣嗎?臺灣一項調查顯示,最大比率的男女都認為,年薪55萬元至65萬元是可以結婚的門坎,若將年終等各項獎金攤入月薪,即月薪約4.58萬元。
調查發現,認為自己具備結婚資格者,明顯與年收入高低成正相關。年收入低于45萬元者近5成回答不確定;年收入介于55萬元至65萬元薪資級距者,則有近5成、45.7%認為以自己目前經濟狀況,是可以結婚的。
若以55萬元至65萬元薪資級距來說,換算成月薪,相當于至少每月約4.58萬元,才會覺得自己具備可以結婚的資格。且有趣的是,男女性在這項調查結果并無顯著差異。
至于先前網絡熱烈討論女性擇偶條件,其中一項就是月薪沒有7萬元不嫁,以調查結果來說,男生月入7萬元,換算年薪為84萬元,不過實際上,也只有月薪接近7萬元的女生,才會有較高比率“非7萬不嫁”。
換言之,女生對結婚對象的年收入期望,與“自身收入”呈現正相關。
至于期望對方收入多少?男女兩性普遍是落在與自己相同區間、或高1至2個薪資級距(每10萬為一級距)的區間。
尤其,男生對未來伴侶的要求相對不嚴苛,他們對另一半年收入的要求,多集中在45萬元以下,換算月薪近38000元。
[責任編輯: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