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屏東地檢署專案小組查緝臺電竊電案件,至今已查獲78起漁塭養殖業者、餐廳與住戶竊電等案件,光去年全年,臺電就損失5500萬度,損失金額高達新臺幣1.65億元,將由全民買單。
屏東地檢署從今年年初就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由臺電屏東區營業處等單位協助追查竊電案,發現屏東沿海魚塭養殖業及部分餐廳業者,為節省成本而竊取電力,共查獲78件。
臺電估計,屏東去年全年度電度損失共為5500萬度,損失金額高達新臺幣1.65億元,虧損金額由全民買單。另外,一名屏東民眾在私人住處竊電,高達8萬1974度,折計電費新臺幣41萬5437元,觸犯電業法第106條,因愿意補繳電費并支付“國庫”2萬元,獲判緩起訴。
屏檢與臺電都鼓勵民眾能檢舉竊電,若案件經判決確定,可獲得追償金額的十分之一檢舉金,每筆獎金最高可達新臺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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