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16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南市多位議員15日指控市府環保局提供過期殺蟲劑給他們分發里長稀釋噴藥,議員林陽乙更懷疑采購過程有問題,已通知臺南市調查處查處。環保局強調,在線殺蟲劑都在有期限內;至于提供議員的殺蟲劑事先也說明是過期品。
議員林陽乙表示,最近疫情嚴峻,環保局又再提供5箱殺蟲劑,他也轉給里長使用,但這2天卻陸續遭里長罵慘,指責他給的藥水竟已過期1年多,怪不得噴藥后沒有效用;另有多名議員也都發現環保局提供過期殺蟲劑,大家都感到不可思議。
不過,蚊子專家、前長榮大學校長陳錦生表示,過期藥劑只要稀釋度夠的話,仍有藥效存在;但他認為,既然是特殊環境用藥,就不該直接分送給里長、議員,因為議員、里長不具備噴藥專業,環保局應該將過期藥劑回收,交由藥廠銷毀才對。
林陽乙昨天出示環保局提供給他轉發里長稀釋使用的“尚蓋好”乳劑,標簽上的有效日期為2012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5日;同時,還出示2周前在永康區噴藥的“利住旺”殺蟲乳劑空瓶1個,標簽上的制造日期為2012年10月22日,有效期限為2年,作為環保局使用過期殺蟲劑的佐證。
環保局澄清說,近來因登革熱疫情嚴峻,部分民代要求無償提供藥劑作為一般環境消毒使用,但因該局現有即期藥劑皆作為現階段登革熱化學防治使用,因此都會告知只能提供過期藥劑使用于小面積噴灑,迄今已提供110箱。由于專家建議過期藥品仍須回廠再制使用,該局后續將全面回收。
至于目前戶外化學防治使用的藥劑中,熱煙霧防治為亞滅寧,殘效噴灑防治為撲滅松,都是“環保署”核準的殺蟲劑,且都在使用期限內。(中國臺灣網 高旭)
[責任編輯: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