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嫌張德正(圖中)因無悔意,臺灣“高院”將他加重改判6年刑期,全案可上訴。圖為日前案發后張德正遭北檢聲押,臺北地院裁定請回,他在哥哥(圖左一)陪同下離開北檢。(中時電子報 王錦河攝)
張德正開砂石車沖撞“總統府”,二審改判刑6年。(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9月9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堪稱臺灣史上最嚴重的駕車沖撞“總統府”案,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砂石車駕駛張德正判刑5年10月,但臺灣“高院”考量張德正犯后矢口否認犯行,無悔過之意,今日加重將他改判刑6年,全案可上訴。張聆判后,臉色沉語快步離去。(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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