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桃園市孫姓男子不爽鄰居煙味飄進住家,酒后沖入鄰居家一陣亂打,還把對方不到一歲的男童打傷。法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但供稱有時酒醉會不受控制,做出平常不會做的事,但法官認為酒醉是可以避免的,未從輕量刑,最后依傷害、侵入住宅等罪判處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
事情發生在去年10月間,孫姓男子認為鄰居在陽臺抽煙,煙味飄散已影響其居住質量,多次反映無效,才會引發后續沖突。案發當時他徒手開啟鄰居大門,闖入屋內就恣肆破壞,還持椅子朝人扔擲,造成鄰居全身多處挫瘀傷,屋主一歲多的幼童也遭殃。
法院認為,縱使孫姓男子因酒醉導致辨識能力降低,但明知飲酒過量可能造成這種結果,卻未加節制,因此未依法減免刑責。
[責任編輯: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