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為了解除陸客來臺因疾病就醫積欠醫療費用,以及自由行團客化等現象,臺灣“觀光局”修正公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游團質量注意事項”,今年10月1日開始,陸客團赴臺旅游應投意外險最低保額200萬元(新臺幣,下同)、突發疾病醫療險50萬元。此外,“觀光局”也規定,陸客團全團人數不得超過40人,并限制隨團人數不得超過團員人數三分之一。
“觀光局”表示,此次修正規定旅行業在辦理接待大陸人民來臺觀光團體業務時,應確保陸客已投保包含旅游傷害、突發疾病醫療及善后處理費用等相關保險。其中每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最低保險金額須為200萬元,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及突發疾病所致的醫療費用最低保險金額須為50萬元,投保期間應包含核準來臺停留期間。
另為杜絕“個人旅游團客化”的現象,這次也增訂有關觀光團隨團人數的限制,規范限制隨團人數不得超過團員人數三分之一,且全團人數(含團員及隨團旅游者)不得超過40人,以避免旅行業配合大陸組團社,將個人旅游旅客并入觀光團,導致個人旅游隨團旅客人數大于團體旅客,或比例上懸殊,影響旅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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