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8日公布調查指出,18.3%的小學高年級學童沉迷3C產品,34.1%的學童曾經在使用3C產品時接觸過色情裸露、暴力血腥等不雅內容。
電腦、電視、智慧型手機及游戲機是現代家庭中的必備品,使用3C產品成為孩子們打發時間的主要方式之一。
為持續了解臺灣兒童網路安全現況,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簡稱兒盟)合作進行調查,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調查島內主要縣市小學五、六年級在學兒童。
兒盟發表的這份“2015年兒童3C產品使用與上網行為大調查”指出,3C產品已成為臺灣學童的生活必備品,57.4%的小學高年級(5、6年級)學童擁有自己的電腦(包括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和桌上型電腦),47.9%的學童擁有自己的智慧型手機,相較2013年成長了1.6%。
從用途來看,93%孩子使用3C上網看影音,其次81.7%是用來玩游戲,80.6%是上社交網站。
調查顯示,影音網站使用部分,58%的孩子通過影音網站觀看音樂MV,48%和42%的孩子會用來觀看爆笑短片或是卡通片;其余則是用來觀看偶像劇占27%、綜藝節目占25%、教學影片占24%。
調查還表明,有18.3%學童屬于沉迷于使用3C產品,不僅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天使用3C產品的時間超過3小時;放假時平均使用3C產品的時間更超過6小時,如果出門沒有把3C產品帶在身邊,會有焦慮不安的感覺。這些沉迷3C產品的孩子里,男生的比例是女生的1.8倍。
另外,34.1%的孩子曾在使用3C產品時接觸過色情裸露、暴力血腥等不雅內容,其中更有12.2%的學童表示曾經主動搜尋這些不適齡的內容,其中男孩主動搜尋不當資訊比例是女孩的1.85倍。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陳麗如表示,行動裝置與網路的普及,使得孩子接觸3C與上網的機會與時間大幅提升,也讓網路安全更顯重要。陳麗如呼吁家長以身作則不沉迷、多正向、不說教,讓孩子們能正確上網。
[責任編輯:楊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