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名林姓男子與妻子在夜店相識、結婚,婚后兩人仍常跑夜店,林妻先從夜店帶男人回家,被丈夫沖進來捉奸在床;2個月后換丈夫到夜店帶女人回家洗鴛鴦浴,被妻子捉奸在浴室,兩人互告對方通奸罪。
林妻13日到警局,提供丈夫帶小三回家的證物,警察詢問為何與丈夫已水火不容,仍堅持住在一起,林妻感嘆說,婚前財產沒分清楚,現在想離婚,房子和存款等問題無法達成協議。警察私下說:“這對夫妻因夜店而結婚,也可能因夜店而離婚!”
警方調查,32歲林男與31歲妻子2年前在夜店認識并結婚,婚后仍習慣跑夜店,生子后到夜店次數才減少。
今年2月一晚,林男對妻子說要出差,妻子當晚到夜店認識一名男子,兩人喝酒相談甚歡,藉酒意林妻帶男子回自己家,在房內發生性行為,林男半夜回家發現房門上鎖,踹門將妻子捉奸在床,林男后來控告妻子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的通奸罪。
然而,林妻后來無意發現丈夫也會偷偷獨自上夜店,決定追蹤。今年4月,林妻對丈夫說要和朋友到外地旅游,帶行李出門,卻躲在家門口守候。林男果然上夜店,也帶一名夜店認識的女子回家。
當林男與小三在浴室內洗鴛鴦浴時,林妻沖進去拍照,手機卻被丈夫打落受損,林妻控告丈夫妨害婚姻及家庭與毀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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