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高雄市一對夫妻結婚四年多一直沒有小孩,這名李姓婦人表示,丈夫不愿意行房,因此他們未能懷孕生子,不過不知情的婆婆,卻因急于抱孫,竟找來巫師幫忙,想要除去媳婦身上的“陰靈”。
據報道,婚后的四年,夫妻兩人從未發生性行為,李婦表示先生時常在外喝酒夜宿,而且結婚其實是婆婆逼迫的,婆婆時常關心媳婦是否懷孕了,不知道自己的兒子根本不愿意行房,反求助于巫師,多次帶媳婦前往巫師家中,說是要“解靈”,讓李婦感到身心受創,決定訴請離婚并求償100萬元(新臺幣,下同),下同精神撫慰金。
李婦丈夫表示,他愿意離婚,不過他認為妻子要求賠償根本沒有道理,指出妻子時常亂花錢,應該要歸還聘金及他每個月4萬元的薪水。法官認為李婦丈夫未履行夫妻義務,構成不堪同居虐待,判決男方有過失女方勝訴,李婦獲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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