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電力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27日凌晨發生火警意外,不但未通報屏東縣政府,還等到消防隊主動聯系才告知失火,但該公司強調“沒有造成輻射外泄”。
臺“原能會”27日表示,26日23時58分,核三廠2號機發生輔助變壓器故障并引起火警。廠內消防隊出動完成滅火,火勢于27日零時15分撲滅,二號機安全停機,安全設備動作正常,沒有輻射外泄。
臺電公司在說明會上指出,初步檢查發現輔助變壓器受損,故障后廠內有345KV及161KV兩個電源供電,另有三臺緊急柴油發電機備用,不影響電廠反應器冷卻用電安全。
“原能會”副主委周源卿受訪指出,經檢視,其他設備都確認未受影響;不過,將等候臺電公司送交事故原因并審查通過,才會同意二號機重啟運轉。
據介紹,核三廠自1984年運轉以來,至少發生30次異常與違規事件,這是核三廠二號機第四起事故,此前曾于1985年7月、2001年3月及2009年6月發生火災。最嚴重一次發生在2001年,因緊急供電系統電源開關短路引發的火災導致斷路器和開關完全燒毀,差點導致爐心熔毀,幸未釀成重大災害。
臺灣現有四個核能發電廠。因社會各界對于是否發展核電存在嚴重爭議,核一、核二、核三廠今后若干年中將陸續停止運轉,興建過程爭議不斷的核四廠未投入商業運轉就已被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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