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捷運施工發生鋼梁掉落,釀成4死4傷慘劇。承包商遠揚營造董事長鄭燦鋒(右)、總經理高弘儒(左)鞠躬致歉。(圖:臺灣“中央社”/游凱翔攝)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捷運工程發生重大死傷慘劇,臺中市長林佳龍11日說,承包商未依交通維持計劃書內容在夜間施工,將開罰新臺幣10萬元。
臺中捷運工程位于北屯路與文心路口的工程段10日下午近5時發生鋼梁掉落意外,造成4死4傷慘劇。林佳龍11日下午召集負責臺中捷運規劃施工的臺北市捷運工程局副局長傅式治、遠揚營造副理鄭旭成及市府相關局處前來市府說明。
林佳龍指出,承包商在白天進行吊裝鋼梁作業,違反交通維持計劃,以后會嚴格要求吊裝鋼梁作業需在夜間進行,而負責稽查的臺中市交通局,應該深自反省增加稽查頻率,過去1個月平均約稽查2次,未來要求每周至少稽查1次,不能輕忽。
臺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根據交通維持計劃規定,遠揚營造進行吊裝鋼梁作業需于3天前通報,但這次遠揚10日下午3時多才傳施工通報單給交通局,將延長工程時間從下午4時到晚上8時,施工項目也魚目混珠,將必須于夜間施工的鋼箱梁吊作業夾帶其中。
王義川表示,遠揚在通報單中申請下行往市區方向封閉內側一車道,而在施工現場,遠揚因為只有吊車的一只腳在圍籬外,因而便宜行事,只圍起一只腳兩側的一部分,沒有依規定封閉整個車道。
能否日間施工,列席報告的臺北市捷運工程局副局長傅式治指出,這是雙方認知差異,鋼梁組裝沒有明確規定日夜間施作,鋼梁吊掛必須夜間施工,組裝又吊梁跟原有規定解釋不一致,而發生意外的工程則是組裝及吊梁作業都有。
王義川認為,在交通維持計劃內白紙黑字規定很明確,就是鋼箱梁吊裝必須在夜間的11時30分到隔天清晨5時30分施作,他不懂承包商為何說看不懂,違反規定部分,市府將對承包商開罰新臺幣10萬元,這是遠揚第4次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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