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去年10月10號海洋研究船“海研五號”在澎湖海域觸礁沉沒,造成兩人死亡的意外。航港局經過四個月的調查,以及召開兩次“海事評議委員會”,初步認定原因與人為疏失有關,依照“船員服務規則”,當事人最高面臨收回船員手冊5年的懲處,將失去船員資格,另外,還要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
航港局局長祁文中指出,“海研五號”沉沒事件,在二十四號第二次的“海事評議委員會”認為,關鍵失事的原因與人為疏失有直接關系,也就是說這是可以預防的船難。
祁文中指出,初步分析,“海研五號”當天回航時,在澎湖吉貝嶼東側的去回航線交叉點,并沒有回到原來回程航線上,而值班的船長和大副都沒有修正航線,最后導致偏航觸礁沉沒。
航港局表示,依照“船員服務規則”,相關船員最高將面臨收回船員手冊五年的行政懲處,但還有業務過失致死的刑事和民事責任,以及保險理賠等問題,正式調查報告將等評議委員最后確認,最快下周就會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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