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9日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被控以設(shè)道場、舉辦心靈講座的手法,非法詐騙近200億元(新臺幣,下同),受害人達7000多人。臺中“高分院”依違反“銀行法”判黃11年徒刑,但判決書多達2424頁,厚達12.5厘米、重5公斤,“高分院”共制作7300多份,特地委托招標,花費超過360萬元!
臺中“高分院”指出,判決書共分為上、中、下3冊,其實判決內(nèi)容不到100頁,其余都是附表。由于要寄送給每一個被害人,必須制作7300多份,每份2424頁,只好采招標方式制作判決書,花費200多萬元,加上運費150多萬元,成本超過360萬元,希望能透過“修法”,以后將附表部分改成CD光盤,可節(jié)省大批公帑。(中國臺灣網(wǎng) 朱煉)
[責任編輯:朱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