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王姓男子和聶姓女子結婚育有1子,王男因嬰兒哭鬧,將小孩摔到床上,聶女再把嬰兒丟到水泥地面致死,2人被依傷害致死罪起訴。
根據彰化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王姓男子和聶姓女子結婚后,聶女生下1名男嬰,不過王姓夫婦因家中經濟狀況不好,無法承受經濟及生活壓力,在男嬰哭鬧的時候,其中1人就會把男嬰的頭部埋入枕頭、往床上扔以及猛力按壓背部,男嬰也因此顱內硬腦膜出血。
2014年11月,男嬰再度哭鬧,王姓男子先將男嬰丟到床上,男嬰從床上滾落到地板,聶女再將小孩摔擲到水泥地面,導致男嬰當場昏迷,送醫(yī)急救后仍因傷重不治。
王姓夫妻在接受檢警訊問時坦承長期虐待男嬰,檢方根據2人筆錄以及彰化基督教醫(yī)院死亡相驗報告,認為2人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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