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苗栗縣崔姓男子與未成年女友偷嘗禁果,遭女方家長一狀告上法院,雙方以18萬元(新臺幣,下同)達成和解,兩人繼續交往,女方去年產下一子,官司纏訟多時定讞,崔男被法院判刑1年半,他遲未到案被警方通緝,警方日前將他逮捕,他放聲痛哭:“我坐牢孩子怎么辦?”
警方調查,22歲崔姓男子兩年前與當時年僅16歲的女友交往,女方家長發現后氣得報警,雙方談妥以18萬元和解;兩人持續交往,女方去年產下一子,但并未結婚,崔男高中畢業后,靠著到工地打零工,每月分期付款償還和解金。
崔男說,女方家長認為他學歷不高、家世不好,加上女友還在求學,不適合論及婚嫁,他上門提親多次,都被直接回絕。兩人因為愛得很深,始終不愿分手,迄今仍交往中。
崔男祖母聽聞孫子因為遭通緝被逮,急忙趕到派出所,頻向承辦警察求情。祖母說,孫子自幼由他拉扯長大,家里環境不好,沒有繼續升學,但孫子很負責任,高中畢業后打工賺錢養小孩。
警方說,崔男認為與女友真心相愛,去年獲知遭判刑,實在無法接受。他認為自己已經負起責任,若去坐牢孩子誰養?由于他始終不愿服刑,11日才遭通緝。
崔男跟警方說,他與女友真心相愛,還生下1個孩子,他除償還和解金外,也付孩子生活費,如今卻要因為兩年前的官司坐牢,傷心留下男兒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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