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監獄挾持案。(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2月26日消息 高雄監獄挾持人質事件,臺當局“法務部”原本接獲報告,指典獄長陳世志是挺身自愿換囚才遭挾持,但經“矯正署”深入調查,還原過程,發現當天陳世志是事件發生30分鐘后才接獲報告,自行前往戒護科,當時6名受刑人已破壞槍械室取槍,并對外鳴槍,強行將陳世志挾持。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法務部”今(26日)晚公布高雄監獄典獄長挾持事件最新調查報告及獎懲名單,其中有20名“矯正署”官員受懲處,另3名記嘉獎,其中“矯正署長”吳憲璋負監督不周之責被記過一次,高雄監獄典獄長陳世志、副典獄長賴政榮與科長王世倉被認定有重大疏失各記一大過。
報告內容指出,6囚持預藏的半邊利剪挾持人質,并破壞械彈庫長達20分,包括副典獄長、戒護科長、中央臺人員等在內,竟沒有人第一時間向典獄長報告,顯見雄監指揮體系散亂,縱向聯系不良,情節相當嚴重。(中國臺灣網 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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