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12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中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出島內1家專門生產火鍋料鴨血的食品加工廠,涉嫌收購飼料用的雞血,制成火鍋常用的鴨血,銷往全臺各地的火鍋連鎖店與夜市鹵味攤等。檢方今(12)天會同臺中市衛生局等單位搜索位于新北市樹林區、臺中市烏日區二處公司地點。
檢警下午傳喚這家食品加工廠的彭姓負責人、總務與會計等4人到案說明。檢警初步調查,彭姓負責人同時經營一家飼料行,由飼料行以每月2至3萬元(新臺幣)代價,向彰化、云林地區的合法家禽屠宰場,購買被當做下腳料的飼料用雞血,加工后制作成鴨血后出售。
臺中地檢署指出,檢警與衛生局人員前往這家公司搜索時,員工趕緊燒毀相關賬冊資料。經初步比對也發現,這家公司所生產的火鍋料相關產品數量,比所購入的原料來得多,懷疑業者另購飼料用的原料作為食品原料,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摻偽或假冒罪。(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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