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灣高雄監獄11日發生挾持事件,6名受刑人挾持典獄長。臺灣地區獄政史上也曾于1970及1987年,分別發生“泰源事件”與“巖灣事件”。
1970年2月8日,臺東縣泰源監獄一部分主張“臺獨”的犯人聯合駐扎該地執行警衛任務的臺灣籍士官兵50人,以及當地的原住民知識青年等共120多人,以“臺獨”為目的發動監獄暴動。
“泰源事件”中,監所安全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直接接管,并動員萬余當地原住民、警察、海軍陸戰隊特勤隊、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搜索逮捕逃亡的6名犯人,之后其中5人遭判死刑執行槍決。
另起“巖灣事件”,又稱巖灣監獄暴動事件、巖灣絕食事件,發生在1987年11月29日的臺東巖灣監獄。
在“一清”項目后,許多幫派分子及地方角頭被送到巖灣監獄監禁。在警備總部接管監獄管理后,因管理不當,數名囚犯發起絕食抗議,警備總部強勢介入,造成囚犯暴動。當時臺灣當局對外宣稱,是因為取締監獄內賭博活動才造起這起事件。
當時臺灣防務部門派遣軍方特勤部隊前往支援警備總部保一總隊執行鎮暴,最終壓制這起事件,在鎮壓過程中造成數名囚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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