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東南科技大學學生孟繁,一年多前在校園內與人不慎擦撞后互毆,孟繁抽出皮帶刀殺死勸架的學長吳旻鑫,檢方依殺人罪將他起訴,但一審改依傷害致死判刑8年4月,臺灣高等法院20日開庭,孟當庭哭著向死者父母道歉,但未獲對方原諒,審判長諭知2月3日宣判。
報道說,這起校園命案,發生在2013年11月7日,孟繁在校園內與學長吳憲華不慎擦撞,進而引發互毆,孟在混亂中抽出皮帶刀刺吳憲華,并將前來勸架的吳旻鑫殺死,檢方偵結后,將孟繁依殺人罪起訴。
法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將孟判刑8年4月,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20日召開最后辯論庭,孟繁在法庭上哭紅了雙眼,向一旁的死者父母說,知道自己做錯了,也造成2個家庭的傷痛,他不知道該怎么彌補,但可以做的一定會做;吳旻鑫母親邊聽邊放聲痛哭,但仍請求法官依殺人罪重判孟繁。
律師辯稱,孟繁是不擅與人溝通的宅男,因年輕氣盛闖禍,沒有任何殺人意圖,他也答應賠償死者父母450萬元(臺幣,下同),已和家人努力籌錢支付其中的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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