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0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南市一名育有2子的30歲張姓人夫,去年3年通過通訊軟件上認識了一位長相“驚為天人”的20歲陳姓女大學生。由于陳女剛失戀,張男便把握機會,死纏爛打邀對方出游,還在第三次約會時在車上“霸王硬上弓”,更說“這樣才能讓你有罪惡感,忘記男朋友。”
對此,臺南地方法院日前做出判決,依妨害性自主判處張男3年8個月。判決書中指出,張男辯稱他與陳女是“男女朋友”,在情投意合的前提下發生性關系。但陳女室友卻發現,陳女在被強暴后,出現了歇斯底里、憤怒等創傷后壓力癥候群,因此判定張男所言的男女朋友關系為“片面之詞”。張男犯案事實確鑿,判刑確定,全案仍可上訴。(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責任編輯: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