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癌癥末期的郭嫌販賣海洛因、安非他命、k粉。(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4日消息 “剩下沒多少天可以活,不怕被判刑,不如現(xiàn)在活得開心就好”。31歲郭姓男子罹患癌癥第三期,但因長期販賣毒品,遭高雄鳳山警分局循線逮獲送辦。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接獲線報指出,郭嫌長期販賣毒品,派員跟監(jiān)后,查出郭嫌于10月11、12日晚間分批購入為數(shù)可觀的各級毒品,打算到KTV、電玩店、網(wǎng)咖等地販賣。
警方在13日午間,趁郭嫌正欲開車出門轉(zhuǎn)售于下游賣家,未有防備之際,在住家旁巷口攔捕郭嫌,當(dāng)場從車輛內(nèi)查獲子彈2顆、海洛因8.11克、安非他命28.94克、k粉命咖啡即溶包480.23克。
郭嫌在警訊時否認(rèn)販毒,僅坦承持有毒品,絲毫無任何悔意。全案依非法持有子彈及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嫌,將郭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中國臺灣網(wǎng)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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