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期刊投不上責任應歸咎于誰?臺大一名施姓醫師,多年前以1.7萬元(新臺幣,下同)委托狄姓外籍教師翻譯論文投英文期刊,卻在遭退稿后指控狄姓教師翻譯不周,一狀告上法院,造成狄罹患憂郁癥,反向施求償146萬元的精神慰撫金,二審判決施須賠20萬元。
根據《聯合報》報道,施姓醫師在提告時指稱,他相信狄的專業,于是給付給狄高出市價5倍的稿費,但在被退稿后,他發現狄翻譯內容草率,還浮報工時,認為自己遭到詐欺才向法院提告。
合議庭法官調閱期刊審查意見,發現施姓醫生在2010年撰寫的“足底壓力”醫學論文是因為“研究方法缺失”與“學術重要性不足”被退稿,與狄的翻譯能力無關,但檢警找上門時,狄正與親友在家中舉行派對,讓他感到顏面盡失、專業形象因此受損,還罹了患憂郁癥,最后法院以損害名譽為由,在二審時判決施須賠償狄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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