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37歲吳姓男子為隱瞞自己已婚身份到何姓外遇經營的雞排店工作,變造配偶欄空白的身份證復印件,后又利用女友上晚班不在家,變裝潛入其住家,臺中地檢署依法起訴。
據報道,吳姓男子與何姓女友于去年7、8月間交往,當時何姓女子正在打離婚訴訟,吳姓男子欲前往何姓女子擔任店長的雞排店工作,擔心何女士得知其已婚會影響感情,竟變造自己身份證配偶欄空白的復印件交到店里。
吳姓男子今年2、3月間又接連配戴口罩墨鏡變裝,利用何女士上晚班不在家時潛入其住處。何女士以住處內的現金25萬余元(新臺幣)、金項鏈、金手鏈等物品失竊而報警,警方調閱大樓刷卡記錄而查獲吳姓男子偷竊行為。
在檢方偵訊時,何女士又改稱,是自己授權吳姓男子保管,因而檢方僅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未追究潛入住宅盜竊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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