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屏東枋寮警分局9名員警執行攔檢勤務,對違法超載砂石車輛常以罰則較輕條例大單小開,經檢調搜證認定事實明確,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涉案員警恐遭停職處分。
檢察官表示,砂石車超載其實屢見不鮮,雖然司機為增加收入多有苦衷,但也可能造成行車安全問題,因此執行取締超載勤務有一定必要性。雖員警有失職法分際,不過考慮并不是為個人利益,行為雖不可取,還是建議法官能從輕量刑。
檢調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超載貨物處罰應令改正或當場禁止通行,并處1萬元(新臺幣,下同)罰鍰,超載噸數則有固定級距的罰款規定,但部分員警常因不耐民眾央求,改以號牌污穢、未系安全帶等較輕罰則替代。
根據證人指出,35噸車只要載砂石或石頭就一定超載,1名陳姓司機曾遭攔檢,當時超載23公噸,經求情30分鐘后,原本8萬200元的罰單最后僅以號牌污穢開罰300元;也有司機坦言,曾聽同行透過車機通報指出,員警不會開超載,只會開小條交差。
消息傳回枋寮警分局,同事們多低調不愿表示意見,卻有人直言警察真的難為。屏東縣警局人事室表示,等收到起訴書將依規定要求相關員警辦理停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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