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臺“反服貿”學運總指揮林飛帆(左)、陳為廷(右)。 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臺“反服貿”學運10日落幕,臺灣媒體報道,“反服貿”學生攻占臺“立法院”24天間,破壞議場公務、恣意噴漆,初估修繕費用高達千萬新臺幣。學生也因為涉妨害自由、妨害公務、恐嚇和瀆職等罪名,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臺“法務部長”羅瑩雪10日表示,如學生態度好,并有合理求情理由,相信檢察官會請求法院“從寬處理”。
臺“反服貿”學運期間,學生攻占“立法院”、“行政院”,公物遭到嚴重破壞,該由誰負責。日前學運總指揮林飛帆曾指出,應由“立委”出面承擔,“給他們一個贖罪的機會”。此舉遭到外界反應兩極,而臺“行政院”也已經口頭向檢察官提出毀損罪的告訴,打算求償新臺幣300萬。
臺“反服貿”學生涉嫌破壞公物、妨害公務,其中學運指揮林飛帆和陳為廷兩人,都分別背上6條和5條罪名,最重可能面臨7年徒刑,也讓外界盛傳,一旦學生步出議場,警方恐會以“現行犯”身份將部分干部逮捕。
臺“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部份“反服貿”學生涉嫌破壞公物、妨害公務等,檢警會依法追究責任,如果違法學生態度好,并有合理求情理由,相信檢察官會請求法院從寬處理。羅瑩雪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沒有說對學生或非學生會有不同的法律。處理學運和其他案件的標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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