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塑集辦人王永慶長孫王泉仁和“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的豪門婚變案,臺北地院家事法庭昨日(13日)再度開庭審理2人離婚訴訟案。歷經2年訴訟,夫妻倆終接受法官勸導,為了女兒,決定在情人節前夕平和簽字離婚。因婚變衍生的相關民事訴訟也因此落幕。
2人在法院簽字離婚后,一路有說有笑的步出法院到便利商店買飲料,少了以往對峙的火藥味,冰凍的關系或許因恢復單身而有了改變。
好聚好散 相偕買飲料
至于2人離婚條件等詳細內容,雙方律師都表示“法官有交代不能說,必須保密”。據了解,王泉仁與李晶晶的女兒,目前由李照顧,離婚后還是由她繼續照顧扶養;王泉仁則有探視權,2人的離婚也沒有贍養費問題。
王、李2人昨簽字離婚后,共同簽名發表一份共同聲明稿,強調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結束婚姻關系。2人共同聲明全文如下:“雖我們倆從13歲那一年開始,擁有了很深的情感與牽絆,但我們經過深思熟慮后,決定結束婚姻關系,為了我們美麗女兒的幸福與最大福祉,我們將持續像家人般的關系,一起陪伴我們的女兒長大。”
為女兒 沒談贍養費
“未來的每一天,我們彼此給予最深的尊重與祝福,我們互相拋棄所有財產請求,也不會有任何贍養費,在此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
李晶晶后在臉書引圣經經文表示,生命的一個階段結束了,另一個階段正展開,感恩擁有的一切,也會快樂地期待光明未來。
王泉仁和李晶晶,4年前在李登輝及馬英九祝福和見證下完成婚姻,當時被視為是王子與公主的豪門婚姻。但婚姻才維持2年,前年在男方向臺北地院提出離婚訴訟后,開啟這件豪門婚變官司序幕。
祝你幸福 訴訟落幕
歷經2年多的訴訟,在法官藍家偉積極介入勸和息訟,并告知以女兒為重下,終于在昨日庭訊后平和簽字離婚。
另2人在離婚訴訟中,還衍生王泉仁以遭家暴傷害為由提告求償,更不滿被誣指和女主播李文儀交往,訴請李晶晶賠償400萬元(新臺幣 下同)。
李晶晶不甘示弱,也指王泉仁和李文儀外遇,提告向2人各求償200萬元。隨著2人昨日離婚官司落幕,這些互控的民事訴訴訟,律師透露,也將陸續撤告結束對簿公堂。這樁王子與公主的豪門婚變,也令許多人嗟嘆!
[ 責任編輯:朱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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