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廠員工示范如何將豆芽菜,通過輸送帶送入水池內,并利用工業用保險粉和漂白劑漂白和保鮮。(來自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2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食安事件又一樁!臺南地檢署昨日查獲地下工廠使用工業用漂白劑、連二亞硫酸鈉漂白黑心豆芽菜,這家工廠已經存在20多年,每日產量近5000公斤,專門供應給臺南、高雄的大賣場,以及傳統市場和知名餐廳,估計13年來已賣出1.5萬多噸。
春節前查獲 封存禁產
臺南地檢署表示,這家位于仁德區德侖路353巷內專門制作豆芽菜的鐵皮屋工廠,已經營運20幾年,第1代老板是馬來西亞華僑,他的兒子邱爾為,從2001年左右接掌,每天生產約5000公斤豆芽菜。
臺南市衛生局在今年春節前夕,前往該工廠檢查,發現業者竟使用成長劑讓豆芽菜發芽,再以俗稱保險粉的工業用連二亞硫酸鈉和漂白劑次氯酸鈉浸泡豆芽8分鐘漂白、硬化和保鮮,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現場封存數10桶的工業原料連二亞硫酸鈉和次氯酸鈉外,也警告不得生產。
業者供稱 同業都這樣
但邱爾為告訴辦案人員,正適逢春節前夕,他停工3天,只賣發芽后的豆芽菜,竟被臺南、高雄的經銷商抗議說賣相不好,要求必需漂白和保鮮,于是又以每桶2000多元(新臺幣,下同)的代價,向嘉義市某化學工廠進了數十桶保險粉和次氯酸納繼續拼年節。
邱爾為表示,其他同業也都是用這種方式在生產豆芽菜,其他還有金針菇、酸菜等業者,也都必經保險粉浸泡來增加賣相。
百萬交保 追查上下游
現場經臺南市衛生局人員以快篩試劑檢驗,發現浸泡保險粉和漂白劑的豆芽菜,均有二氧化硫殘余,邱爾為還向辦案人員抱怨,大量生產的豆芽菜,都是用這種方式生產,蔡英俊訊后,認為邱爾為行為,已經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并涉嫌詐欺罪,諭令10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將調查販賣工業原料給邱爾為的化工廠,同時也要追究中下游菜販的責任。(中國臺灣網 李帥)
右邊紅色袋子內未浸泡連二亞硫酸納和漂白劑的豆芽菜,顏色明顯比左邊白色袋子內的豆芽菜黃了許多。(來自臺灣《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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