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47歲的臺灣張姓男子經常酒醉倒在路邊,半個月來裝病叫救護車21次,到院卻不就醫,浪費緊急醫療資源,也令消防隊困擾。盡管新北市消防局近年也倡導勿濫用救護車,每月平均卻仍有15人“職業性”路倒求救,把救護車當免費出租車。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去年起有部分縣市為杜絕少數非急癥病患濫用救護車,已實施濫用救護車收費制度,新北市仍屬“倡導”階段,尚未收費,但民眾應避免為求個人方便,影響其他病患緊急就醫權益。
新北市緊急救護科長張冠吾表示,新北市1年約16.5萬件救護案,平均每月職業性路倒救護案僅15件,濫用比例不到0.01%;但基層隊員質疑,“濫用”情況應不止職業性路倒,各分隊多少都有未嚴格界定的“黑數”,光是隊員“白跑”或評估后“拆穿”對方不需就醫的案件,恐怕就不止如此。
濫用救護車現象,經倡導后仍未改善,也遭詬病。有隊員說,職業路倒者不怕被罰也不用付費,更不理勸導,隊員除了無奈出勤,別無他法,萬一同時間因故救護需求大增,隊員勢必分身乏術,外來支持更難免遲到。
新北市福營消防分隊小隊長蘇彥豪表示,11月29日起至12月13日期間,張姓男子常在新莊區民安路、建安街一帶酒醉路倒,不是自行、就是“酒友”報案,讓隊員疲于奔命。
張姓男子身體狀況經評估并無異常,不必送醫,但他不斷裝病,強調身體不適,要求救護車載至臺北醫院,到院后又亂跑,不愿就醫,隊員規勸不要再亂打119,他也不聽。
緊急救護科股長謝伯毅表示,流浪者或醉漢如果常路倒又常叫救護車,通常家庭狀況不好,消防局會通報社會局,了解個案是否需要介入輔導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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