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文同駕駛的車當年墜落山谷、嚴重變形,車上兩人卻不見蹤影。臺灣《聯合報》圖
許文同位于臺灣新北巿金山區(qū)的老家無人應門。臺灣《聯合報》圖
中新網10月25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12年前“桃芝”臺風過境期間,臺灣建筑商許文同夫妻的轎車被發(fā)現墜落山崖,夫妻下落不明。三名子女取得法院死亡宣告后,領取60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保險理賠。
但許文同夫妻沒在這場“意外”中死亡,而是偷偷跑到大陸改名藏匿。警方24日證實,許妻今年5月病死在江蘇,為了處理后事,不得不說出真實身份,大陸公安已逮捕許文同,近期就會遣返。領走保險金的子女也已向基隆地檢署投案,承認這起騙過檢察官及歷審法院的詐保案。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舊法,刑事詐欺及偽造文書罪追訴期只有10年,許文同一家人可能會躲過刑事追訴,不過有新事實新證據,保險公司可就返還6000余萬保險金提起再審。
2001年7月29日桃芝臺風襲臺,許文同夫妻開車到宜蘭收款失蹤;隔天上午,夫妻的座車被發(fā)現墜落在北部濱海公路金石園停車場下方海蝕平臺,車輛嚴重受損,車門敞開,安全氣囊爆開,手機、鞋子等物散落一地,但不見尸首。
許的子女認為,車子被吹落到山崖,父母被彈出車外落海失蹤,2003年以遭遇特別災難已達一年為由,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宣告死亡,并向國泰人壽申請保險金;三名子女共領取6400萬元理賠金。
不過國泰人壽認為,許文同夫妻在案發(fā)前負債數千萬元,還在兩個月內密集加保數千萬元高額保單,來年發(fā)生“死不見尸”的離奇車禍,車內沒血跡,懷疑是詐死詐保。
國泰人壽控告三名子女詐欺,但檢察官未予起訴。國泰人壽再提民事訴訟,要求許的三名子女返還保險理賠。
國泰人壽指出,當天風雨很小,不足以將車輛吹落,許的手機是干的,SIM卡被抽出,車內沒血跡,墜崖事故是為了躲避龐大債務而自導自演。采證人員也證稱,依車輛慣性,許文同夫妻不可能于墜崖時彈出車外。
法官認定,保險公司所提證據僅能證明許文同夫妻不是因桃芝臺風“吹落”山崖而落海失蹤,但無法排除許文同夫妻是因其它意外事故而失蹤,詐領逃亡之說沒證據,僅是臆測。
今年5月許妻病死江蘇,臺灣“刑事局”接獲公安通報查證身份,查出許妻竟然“死兩次”,意外拆穿這起精心策劃并騙過檢察官與歷審法官的詐領保險金案。
許文同夫妻詐死,老家的鄰居都覺得意外;鄰居說,許文同夫妻和子女都不住老家,只知兩人多年前車禍死亡,“不知竟還活著!”
[ 責任編輯:朱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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