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18歲王姓女子控告母親的許姓同居人性侵她500多次,遭許掐死報復,再用機車煞車線鋼絲纏頸,布置成上吊自殺。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判處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士林地院說,57歲的許姓男子1994年曾因強制性交罪被判刑7年8個月,服完刑后未反省,還欺負同居人女兒逞欲,判死刑是回應社會公益價值。
王女遇害前曾企圖打電話向生父求救,但電話沒通,人就被掐死;王女生父昨天受訪,感謝法官考慮到被害家屬心境,覺得“判死很合理”。
日前2歲男童王昊遭喂毒虐死,被告劉金龍被判30年徒刑;臺南割喉桉曾姓被告曾嗆聲“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前天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許昨天被判死刑引起網友熱議,但不少人擔憂“廢死聯盟會阻止死刑”。
判決指出,許姓男子是被害王姓女子對面鄰居,覬覦王母美色,假藉關心窮困的王家,最后和王母同居。隨母親同住的死者,初一起就被許性侵;許每周至少性侵2次,她忍了5年后,前年9月由生父陪同報案,控告許性侵她517次。
去年11月29日凌晨,許闖入少女住處踹開門掐死她,再用預藏的機車煞車線鋼絲纏繞她頸部,讓她半坐半躺布置成上吊。
王女生父說,2010年9月前妻突然上吊,當時街坊都傳說她因女兒慘遭許性侵,無奈才自縊;而許經常威脅要對王女親人不利,王女哭求“我只剩下一個爸爸,不要把我爸殺死!
許坦承行兇,但他指是死者盜領他80萬存款,又吸毒不念書,結交壞朋友,他看不下去,教訓時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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