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的李姓男子向胞弟借錢不成,砸對方的車,弟弟嚇得躲進廁所反鎖卻仍遭李男踹門進入,搶錢得逞。李男日前遭判刑定讞。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住在云林縣臺西鄉的30歲李姓男子因貪玩賭博電玩,向地下錢莊借貸后無力償還,去年6月間前往彰化縣彰化市胞弟借住的住處,找他借錢。
李男不滿胞弟表示無現款,持畚箕、電動鉆砸向對方的車;心生畏懼的弟弟因無力抵擋,躲進廁所將門反鎖,卻仍遭李男踹門進入,搶走他口袋里的17000元(新臺幣,下同)。
李男隨后以要砸壞車輛為由,喝令胞弟說出提款卡密碼,并要求對方載他去領錢,他領走4萬元后,還給胞弟3000元。
一審審酌這是兄弟間首次偶發的激烈沖突事件,父母與其他兄弟姊妹均認為應給予李男自新的機會,且他事后返還部分款項,考慮各項情狀后,依“刑法”第59條減刑,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盜罪,判處3年8月徒刑。
李男提起上訴主張,他是一時沖動,沒有強盜或傷害胞弟的意思;法院二審審理后,駁回上訴。全案經臺灣“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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