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李姓婦人、黃姓男子分別住楊姓女子房子兩側,去年10月起,楊女多次以李、黃家發出吸塵器聲、彈琴聲、小孩太吵等理由,控告噪音擾人。
警察頻頻上門勸導,李婦、黃男認為,那是生活中自然聲響,鄰居刻意找碴,他們在家得躡手躡腳,焦慮又失眠,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求償精神慰撫金各20萬(新臺幣,下同)。
李婦說,她讀初中2個兒子假日彈鋼琴紓壓,一彈琴就被檢舉,警察上門關切,孩子壓力緊繃,曾難過地問“我們做錯什么事,為什么警察一直來”。她說,打掃使用吸塵器聲音也引來檢舉,警察頻頻上門,一家人相當難堪,精神壓力大到失眠,造成名譽、精神損害。
黃男家有2稚齡孩子,三代同堂。他說,楊姓鄰居多次以水管水流聲太大、吸塵器聲音大、小孩太吵等理由報警,惹得全家人緊張兮兮,看電視、吹頭發都要注意音量,唯恐又被檢舉。基于睦鄰考慮,全家人非常自律,但吸塵器等聲音屬生活中聲響,鄰居動輒檢舉,已侵擾全家生活。
李、黃、楊3人曾到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沒有共識,鄰居間為噪音紛擾撕破臉,轄區派出所警察疲于奔命。
李婦、黃男不滿鄰居頻頻檢舉,造成民譽受損及精神壓力,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提出精神科診斷書等證物,昨天新竹地院民事庭開庭,3名警察出庭作證,私下感嘆“警察真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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