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清華大學”化學系郭姓博士,被控去年多次對研究室女助理伸出咸豬手。全案法院在開庭時,被害人要郭姓博士全盤認錯,并且在被害人任職臺灣“清華大學”期間,絕對不能踏進化學系館一步,否則要支付懲罰性賠償金200萬元(新臺幣,下同)。而郭姓博士也當庭同意被害人的要求,被害人才同意撤回告訴。
據了解,31歲的臺灣“清華大學”博士班郭姓學生,被控去年7月初,教導研究室女助理時,對被害人伸出咸豬手。檢方在偵查過程中,被告坦承徒手觸摸被害人的腰部和將手貼在被害人手背上超過30秒。不過被告對抓肩膀和觸碰大腿部分的指控,則是矢口否認。由于并無其它證據佐證,檢方只起訴觸碰被害人腰部和手背部分。
全案在法院庭訊時,被告向法官供稱在案發后1個月,已取得博士學位。至于被害人向法官指控,被告在去年8月也有觸碰大腿和抓肩膀等性騷擾行為。雖然剛開始被告否認當事人指控,不過被害人要求法官希望被告學會尊重別人,而且被害人任職在臺灣“清華大學”化學系館期間,被告不得踏進化學系館一步。郭姓博士也當庭同意,并承諾違反承諾,將支付20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同時捐款5萬元給勵馨基金會。被害人在獲得對方的承諾后,當庭撤回告訴。雙方和解成立,被害人前往聽庭的朋友則是站起來向法官丘忠義豎起大姆指,表達感謝之意。(中國臺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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