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苗栗縣的賴緯明童年家中發生父殺母大卸7塊分尸悲劇,頓失雙親后心靈受創,誤交損友沉迷網吧。賴緯明成年后缺錢花用,更多次行竊摩托車再飛車搶奪婦女皮包。賴緯明5月中旬假釋出獄,又連續犯下3起飛車搶奪案,才享受半個月自由之身,昨(1)日又落網。警方發現,他藏放犯案贓車的地點,就在父親爐火燒烤母親頭顱的廚房。
警方調查,苗栗縣27歲的賴緯明,2009年間犯下10多件竊車及飛車搶奪案,后來被判刑4年入獄,刑期到明年8月期滿,于5月15日獲假釋。
苗栗市區5月26、28及29日,相繼受理三名婦女報案稱,分別在苗栗市建功里、維祥里和福麗里,遭騎摩托車不詳男子搶奪財物,一名騎自行車婦女還因而摔倒。三名婦女共被搶走7000元新臺幣現金和手機、手表等。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清查過濾,研判同一人所為。南苗派出所警員發現,搶嫌穿著的衣褲顏色與特征,與15日假釋到派出所報到的男子賴緯明一樣,昨天凌晨在市區旅社將他拘提到案。賴嫌坦承涉案,供稱剛出獄缺錢花用,才鎖定易得手的婦女行搶。
專案人員在郊區排水溝尋獲被害人的皮包、證件等,但現金已被花光。隨后并在賴嫌殘破的老家搜獲2部作案摩托車,藏置處正是18年前父殺母分尸案廚房現場。
這樁駭人聽聞的分尸案,發生于1995年9月,男子賴志宏與妻子李秋香談判離婚不成痛下殺手。殺害妻子后還肢解7塊丟棄新英里山區,以熱水燙尸塊去除血水,更把頭顱臉部置于爐火上燒烤毀容,手段兇殘,賴志宏隔年被判死刑定讞即槍決伏法。而死者下葬時,還有一只手臂未尋獲,后來在省道臺13線大坪頂路段,屢有冤死女鬼向路人索討手臂傳聞。
案發時,賴緯明才9歲,當時他發現家旁水溝有紅血水,轉告舅舅才揭發這樁悲劇。他1年內頓失雙親,幼小心靈受創,雖由舅舅照料生活,但初中畢業即未再升學。退伍后一度有正當工作,后因交到損友常進出電玩店,開始偷車搶錢。法官2009年審理賴緯明盜竊及搶奪案時,曾審酌其身世背景從輕量刑。(中國臺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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