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bào)》報(bào)道,涉嫌迷奸多名女模的臺灣富少李宗瑞2012年8月落網(wǎng),警方追查李宗瑞的前女友賴慕禎是否涉及藏匿人犯,依法追究她的刑責(zé);檢方調(diào)查時(shí),賴表示是因李宗瑞案案情曝光后,自行南下散心,她不知道李宗瑞被通緝,檢方偵辦認(rèn)定她并沒有藏匿人犯的犯意,今天(9日)上午將賴女處分不起訴。
據(jù)報(bào)道,自稱“淫魔”李宗瑞女友的賴慕禎(Joyce),2012年1月14日在臺北市信義區(qū)MYST夜店參加友人派對,涉偷一名凌姓女子的香奈兒包,臺北檢方依竊盜罪起訴。
另外,2013年3月,涉嫌在檢方搜索李宗瑞住處時(shí),假冒他的名義在筆錄上簽名。臺北地檢署偵查后,起訴賴女。賴慕禎在偵訊時(shí)坦承犯行,檢方考慮她犯后態(tài)度良好,深具悔意,依偽造文書罪,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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