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疾病的鄭姓男子昨因虐貓致死遭起訴。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新北市鄭姓男子因與陳姓室友有房租糾紛,不滿另名鄭姓室友不幫他說話,竟將室友鄭男養的虎斑公貓“小咪”,放進微波爐烹煮15分鐘致死,把貓尸丟到陳男床上后,再破壞室友的計算機及床鋪等物,新北檢方昨(6日)依毀損及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鄭男,并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鄭男的室友陳男昨說:“希望此案不要只是判易科罰金就了事,現在很擔心被告出獄后會遇到他,心理壓力很大。”“小咪”的主人昨聯系不上,至于被告目前另因竊盜案入獄服刑中。
尸丟床嚇壞室友
起訴指出,鄭男(39歲)因犯下竊盜案遭判刑3個月確定,去年10月15日原應報到入監,但他卻在新北市永和區租屋處,趁2名室友外出之際,把鄭姓室友養的1歲半黃色虎斑公貓“小咪”塞進微波爐內,將火力調到最大值烹煮15分鐘,眼睜睜看著貓咪慘叫、掙扎。
15分鐘后,陳男見“小咪”被煮到全身焦熟、死亡不動,才拎出貓尸用棉被包裹后丟到陳男床上,再砸毀陳男計算機、床鋪,2名室友回家發現貓咪慘狀后,嚇得報警處理。
稱貓邪氣嫌喵叫
鄭男到案后辯稱,因貓是神經質且帶邪氣的動物,自己很怕貓,且去年5月他原想向陳男取回房租押金去易科罰金,陳男卻以租約未到期為由拒絕,室友鄭男又不幫他說話,才會生氣想報復;他還指控,室友沒照顧貓,常讓貓餓到不停喵喵叫。
鄭男后因竊盜案未入獄遭拘提,他雖稱有精神疾病無法入獄,貓咪主人也指控鄭男故意用烹貓的變態手段殺貓,是想取得精神異常證明規避服刑,檢方函查醫院后認定鄭男確有精神問題,但不影響入獄,去年11月先將他發監。
檢方日前開庭時,鄭男室友否認讓貓挨餓,還扛來事發后原封不動的微波爐“兇器”,強調將向鄭男另求償“小咪”火化費及微波爐無法再使用的損失,共約4萬元(新臺幣,下同)。
毀損最重判2年
由于鄭男坦承殺貓報復并毀損室友計算機、床鋪,檢方昨依毀損罪嫌、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鄭男,依法毀損罪最重可判刑2年,虐貓部分最重可判刑1年。
至于鄭男鄰居證稱,曾聽過住處附近有貓咪遭燙死,因相關證人均僅稱“小區老一輩的人有聽過”,缺乏具體事證,檢方認為證據不足,無法追訴鄭男刑責。
虐貓挨罰判刑案例
2012/09/18:基隆航調站調查員羅永舜將流浪貓灌水裝袋虐死,羅男先遭移送考績會,檢方尚未偵結。
2012/08/04:臺北女子彭詩涵沒回租屋處喂貓,致13只貓饑餓互啃而亡,遭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2010/10/06:臺大博士生李念龍用拋摔、擠壓幼貓腹部等方式虐貓致死,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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