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29歲男子陳昱安閑賦在家,砍殺父親百刀致死,臺灣高等法院依殺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判決死刑。“最高法院”上午開庭,檢察官主張陳昱安手段兇殘,要求維持死刑判決;律師說,現(xiàn)代年輕人生活艱困,當“啃老族”亦罪不致死,盼處陳無期徒刑。
合議庭庭后裁示,本案本月30日宣判。這是繼吳敏誠、吳啟豪殺人案后,“最高法院”上演的第三場“生死辯”。
陳昱安服完兵役后不工作,直接向父母伸手要錢,他不滿父親叼念要他外出工作,又覺得父母偏愛2個弟弟,2010年9月與父親口角,持預藏的生魚片刀、菜刀狂砍父親致死,一、二審都判決他死刑。
“最高檢”檢察官陳文禮說,陳昱安缺乏自省能力,預謀弒親,搜獲他有一份殺人摘要,還將兇刀在父親體內(nèi)旋扭,卡在胸部,可見其殺意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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