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7日消息 震驚臺灣的臺南10歲兒童割喉命案,兇嫌曾文欽落網后說出“殺了兩、三個人,不會判死刑”的冷血言論,引發(fā)輿論嘩然。同時,由此也引發(fā)了臺灣社會對死刑存廢的激烈爭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南市方姓五年級學生,12月1日上午在一家湯姆熊歡樂世界電子游樂場的男廁內遭利刃割斷氣管及頸動脈,當場死亡。報道稱,29歲的曾姓嫌犯在落網時,竟冷血地說,他失業(yè)很久,想隨機殺人,如果入監(jiān),有免費飯吃。“小朋友比較好殺,才會到游樂場作案,如果我沒被抓,還要到百貨公司、公園、麥當勞殺人。”
兇嫌的冷血言論遭致網上發(fā)起聯(lián)署活動要求當局對兇嫌盡速執(zhí)行死刑,截止目前,聯(lián)署網友已超過18000名。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兒童權益促進協(xié)會、臺灣犯罪被害人服務協(xié)會昨天(6日)到臺當局“法務部”表示抗議,要求依法行政,立即執(zhí)行死刑。但與此同時,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lián)盟仍然堅持廢除死刑,維護人權。
臺灣兒童權益促進協(xié)會發(fā)言人王薇君說,他們會繼續(xù)在臉書上號召網友聯(lián)署,也不排除號召網友露宿凱道以表達心聲。王薇君表示,她本人是一名被虐死的三歲男童的姑媽,同為被害人家屬,對臺南方童被虐殺案感同身受。慘死的方童何其無辜!兇嫌宣稱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的言論,令人憤怒痛心,這是司法扭曲的結果。
王薇君指出,臺當局“法務部”迄今已1年9個月沒再執(zhí)行死刑,累積有61名定讞死刑犯尚未執(zhí)行。“法務部”不執(zhí)行死刑是違法的,同時造成投機的人游走法律邊緣,衍生更大的社會問題。雖然說被告也有人權,但他們犯法時可曾想過被害者人權!孩子是無辜的,死刑可能只會治標,但在尚未治本之前,不能再等,不能讓更多孩子被殘害。
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lián)盟執(zhí)行長林欣怡說,她也贊成懲罰壞人,但在現行司法制度缺陷下,發(fā)生冤案機會相當高,若不廢除死刑,將嚴重侵害人權。
林欣怡表示,她尊重對死刑存廢的不同意見,也理解很多人要求當局對這起割喉殺童案的兇嫌判處死刑的心情。但是,任何刑罰都有補救機會,唯獨死刑犯一旦執(zhí)行就毫無挽回余地。死刑是否要一定存在,值得深思。
林欣怡還說,對這起割喉殺童案,她本人非常憤怒。然而,死刑卻無法讓已經發(fā)生的憾事逆轉,而且往往造成新的無辜受冤的憾事。如果要在這起割喉殺童案中實踐死刑已達到正義,那么江國慶案的正義是什么?依照同樣的邏輯,難道要殺掉致江國慶于死地的人以換取正義嗎?
據報道,臺當局“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根據民意調查,目前有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因此,當局并不考慮于現階段廢除死刑,還將依法執(zhí)行死刑。(中國臺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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