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李宗瑞被控下藥性侵偷拍32名無辜女子,他專挑身旁女性友人下手,還一再辯稱“你情我愿”,甚至當庭說出“別人也上過她啊!”等輕蔑言語,更將性侵過程錄影當“戰利品”收藏。檢察官痛批他價值觀錯亂、道德觀淪喪,不予重懲難以期待真心悔過,因此求處有期徒刑最重刑30年,檢察官對李宗瑞的惡劣行徑痛心疾首,表露無遺。
起訴書指出,李宗瑞通緝到案后始終否認犯罪,不見任何悔改之意,且被害人全為李宗瑞身旁女性友人,但李卻存心不良伸出魔爪,利用女性友人的信任帶回住處性侵,甚至把性侵過程錄影存證,犯罪動機與目的令人發指。
被害女子遭李宗瑞性侵后身心嚴重受創,有被害人直到事發年余、影帶曝光才知遭性侵,生命已烙下無法磨滅的傷痕,短期內在人際關系與交友都難以擺脫沉重陰影,但李宗瑞卻一再狡辯取得女方同意,足見價值觀錯亂、道德觀淪喪。
檢察官痛批,李宗瑞7月30日開始逃亡,耗費檢警投入大量人力資源,在檢警斷其人脈金援后自知難逃法網,才在8月23日投案。
李宗瑞耗費龐大的司法資源,豈是投案后以“我不是刻意要逃”、“我只是要躲媒體”兩句即可一筆勾銷。
因此,檢察官認為若不對李宗瑞處以重刑,難以期待他會真心悔悟改過向善,因此就加重強制性交6罪各求處10年徒刑,強制性交12罪則各求處6年徒刑,乘機性交10罪各求處6年徒刑,妨害秘密17罪各求處1年徒刑,請求法院合并量處30年最高刑度,以昭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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