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彰化縣賴姓單親媽媽因負債,窮到沒錢繳房租,要年僅13歲的女兒賣春,在臺中街頭尋求客人時強調女兒是處女,1萬2千元(新臺幣,下同)要賣掉女兒貞操。被詢及的黃姓出租車司機有正義感,不接受還馬上報警,檢方依人口販運罪將賴某起訴。
40歲的賴某與丈夫離婚后,獨自撫養年幼女兒、兒子,負債數十萬,她自己下海賣淫,但年老色衰客源不多,窮到沒錢繳房租,將腦筋動到女兒身上。
賴某今年暑假帶著就讀初中的13歲親生女兒從彰化坐火車到臺中,在火車站附近攬客,遇黃姓出租車司機詢問“要不要輕松一下?”強調女兒是處女,可以1萬2千元代價在周邊老舊旅社性交易。
黃姓司機詢問賴婦發生什么困難?還力勸“不要害女兒一輩子”,但賴婦執意逼女兒賣春,并立即離去。黃某向警方檢舉并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警方根據黃姓司機陳述特征,兩天后找到賴婦,將母女帶回偵訊。
賴婦否認犯行,但女兒天真地說:“媽媽說跟叔叔洗澡,就有錢可以賺!”少女身材微胖,稚氣未脫,不知被媽媽“推入火坑”,被警方帶回偵辦時還盯著電視看卡通節目,警察痛斥:“媽媽好手好腳,怎不去工作?太狠心!”(中國臺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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