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49歲男子蔡明志昨天凌晨酒后騎車行經(jīng)深坑區(qū)北深路1段時,因車身左搖右晃,遭新店警分局員警攔查,蔡嫌棄車跳入路旁草叢,卻滾落草叢后方20公尺深的溪谷,警員許哲維一路追捕也滾下溪谷,負傷逮捕蔡嫌并向消防局求援,2人送醫(yī)后均無大礙,蔡嫌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新店警分局長金浩明昨天上午前往慰問許員,新北市警察局也發(fā)給許員慰問金。金浩明說,許員執(zhí)勤認真,去年取締酒駕績效高達100件,是全分局第1名,今年迄今也已達60余件,堪稱“酒駕殺手”。
警方調(diào)查,蔡明志昨天凌晨與友人飲酒,約3時30分騎車返家途中,遇上深坑分駐所警員許哲維、楊孟諭執(zhí)行取締酒駕勤務(wù),由于蔡明志一路蛇行、車身左搖右晃,許員上前攔檢,聞到蔡嫌渾身酒味,而且認出蔡嫌曾被他抓過酒駕,要求蔡嫌做酒測。
蔡嫌拒絕酒測并轉(zhuǎn)身狂奔,許員上前追捕,蔡嫌跳進路旁草叢后一路滾下深約20公尺的景美溪谷,許員也跟著滾落,雖然左手被石頭刮傷,仍負傷逮捕蔡嫌。
消防人員以擔架將2人救出溪谷,幸好都受輕傷,蔡嫌經(jīng)抽血檢測酒精濃度高達0.63毫克,被移送法辦,蔡嫌向警方表示,他曾因酒駕被抓過,擔心被罰錢才逃跑,卻差點丟了性命,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騎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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