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北市男子李皖平婚后無固定工作,家中經濟都靠李妻在銀行工作所得,但李男投資股市失利,導致夫妻都負債百萬元。接著又以要準備司法官和律師考試,沒去工作,且以女兒體重過重,常只給女兒吃茶葉蛋或蘋果當一餐,妻子受不了訴請離婚,法官判準定讞。
38歲的李妻向臺灣高等法院(高院)表示,她婚后都把薪水交給50歲的丈夫李男,但李男好高騖遠,投資股市失利導致家庭負債,之后卻常到圖書館念書到深夜才回家,說要準備司法官和律師考試,且李男以女兒體重過重,每天早上要女兒做100多下仰臥起坐,還常只給女兒吃茶葉蛋或蘋果當一餐。
李男坦承沒固定收入,但指當初股價上揚時,妻子阻止進場才沒賺到,而他為了女兒健康著想,才會要求女兒飲食等,法官認為雙方價值觀差異太大,且分居逾2年,因此判準離婚,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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